额头破了口子,鲜血汩汩而出,和沙土混合成粘稠的胶质。
左袖空空荡荡,连根断裂的左手被遗落在旁侧,喷涌的血液铺了满地。
郑春华此刻的状况不容乐观,失血过多令他的唇色十分惨白。
他努力睁开眼睛,却连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做起来都略显吃力。
“走,快离开这!”
顾不上遍体鳞伤,郑春华朝着刘谨安他们的方向,竭力喊道。
话音刚落,一只皮靴猛地踩踏郑春华的胸膛。
“唔……”
鲜血不受控制地溢出,坚毅的警官用仅剩的一条手臂拭去血渍,鹰眸布满血色。
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他也从未想过退缩求饶。
“呵呵,”手持猎枪的男人,残忍地用脚尖碾磨郑春华的胸膛,“郑警官还真是英雄铁汉,施某佩服。可惜,你为什么要和我们猎鹰团作对呢?”
猎鹰团!
刘谨安心中一动,猎鹰团这个名字他在小说里看到过,属于偷猎者联盟中的一个小团体。
这个小团体的老大叫施宇宁,身具速度异能,配合他搏命练出来的好身手,实力不容小觑。
后期更是一步步爬上了偷猎者联盟首领的位置。
明知面对的是如此棘手的敌人,刘谨安也不打算把郑春华和其他几名警察丢在这里。
他自认没有太多正义感,如果被施宇宁踩在脚下的是个陌生人,他一定头也不回地带胡家人离开。
郑警官帮了他两次。
一次是在葫芦山旅馆,郑春华带队赶走了歹徒。
还有一次,他以为许昭鑫和杨束是嫌疑人,于是报警让郑警官拘留了他们。
知恩图报,有仇必报,这就是刘谨安的处事风格。
“我想救人,”他低声说道,“听我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