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妖族的天赋比较好,小墨夕学什么,都比其他的孩子快的多,别人可能几个月没学会的东西,他几个时辰就学会了。

    如果不是某狐狸的性子比较坑爹之外,毫无疑问是标准的学霸了。

    转眼之间,六年过去了,小墨夕已经十岁,穿上一身红色的小袍子,漂亮非常的小脸,再配上一对狐狸耳朵,毫无疑问的可爱小正太,走到哪里都是最吸引人的存在。

    在墨修的教导和与许许多多的孩子相处之中,小墨夕的性格一点点活泼起来,确切的说,又恢复了调皮腹黑小恶魔的性子,似乎,已经忘记了曾经的那如同地狱般的经历。

    除了,依旧会怕黑,在阴暗的环境中会恐慌之外。

    而陵阳城的城民们,看着小墨夕和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对于这个小狐狸的介怀,终于在不断地相处中,一点点消失,甚至于,越喜欢。

    这个孩子,偶尔调皮捣蛋,恶作剧,但更多的时候,是让人会心一笑的暖心。

    他会偷吃包子店老板的包子,也会为了包子店老板的常年的腿疾,下雨天跑到山上抓药引子,只因为那是雨天才会出没的雨香虫。

    他会把邻居阿伯养了很多年宝贝非常的金色灵虫拿去斗蛐蛐,也会,在没有人知道的时候,一个人默默的去帮阿伯摆平那些欺负阿伯的地痞流氓。

    他会变出奇奇怪怪的东西,吓唬因为容貌丑陋,快三十岁还没嫁出去的裁缝店老板娘,也会把那因为钱欺骗老板娘感情的臭男人,揍得怀疑人生。

    明明不过十岁的孩子,却用他最大的善良去回报这些给予他温暖的人。

    至于墨修,看着十岁的小墨夕,和十岁的小墨辰,终于意识到,自己给这两个孩子起错名了。

    什么辰为开始,夕为结束,毫无疑问,十岁的小墨夕才是那个到处乱跑,坑天坑地的混世魔王,而小墨辰则是跟在后面为小魔王收拾烂摊子的。

    这不,清早,陵阳城街道上,城里劳作的年轻人已经起来开门做生意了,年迈的老人,聚在一起下下棋,聊聊天。

    好不容易赶上换班放假,喝了一晚上酒摇摇晃晃走出来的狱卒,在街道上追逐打闹的孩子,成了陵阳城里最欢乐的日常。

    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逸快乐。

    包子店的老板,刚把热腾腾的包子出锅,刚要转身进屋,下一瞬,却是蓦然转过身来。

    “臭小子,这下让我给抓到了吧!”蓦然抓住一只小爪子,包子店老板笑的得意。

    然而不等包子店老板话音落。

    “阿汪是无辜的。”一道稚嫩熟悉的少年声音从身后响起。

    包子店老板看着自己手里抓住的狗爪子,对上大黑狗无辜的眼神,面上的笑容瞬间一僵。

    “我在这里。”身后,叼着包子,不过十岁的漂亮少年坐在房顶上笑的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