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知景不确定萧烈歌是否认出了自己,可是她见着萧烈歌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便心里咯噔了一下,看来是认出来了。

    真是奇了,她自己在水盆里看自己的脸,都觉得跟以前变化很大,萧烈歌是如何看出来的?

    萧烈歌没说话,嘴角噙着一抹笑,抱着她的侄女儿萧铃儿,柔声问道,“铃儿,你什么时候换的新女奴?”

    萧铃儿慢慢悠悠地用她带着口音的汉语说道,“是室韦部落前段时间进献过来的,她叫小景,是个汉人,说是从大成那边从海路贩卖过来的。姑姑,她可聪明了,我的老师教我的功课,平常都是她在帮我学习,她能认可多的字了,一本书都能认。”

    “哦,是嘛?”萧烈歌虽然是在对着萧铃儿说话,但目光却一直是落在底下站着的薛知景身上。

    薛知景沉默地低着头,她的心情有些沉重,两年未见了,她不知道此时的萧烈歌会怎么对她。

    应该是要报复的吧,那么一个骄傲的公主,被自己欺骗了,以她暴烈的性格,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的吧。

    未来似乎有些不妙啊。

    “是啊!”萧铃儿是真的很喜欢薛知景,一个温柔、文雅又长得漂漂亮亮的姐姐教她认字,就算知道对方是奴隶,也会投入感情的呀。

    萧铃儿家里人多,父亲有好多个妻子,也有好多个孩子,她既不是最年长的也不是最年幼的,更不是最聪明漂亮的,所以在家中是比较边缘化的一个孩子。

    虽然她脑子慢了些,但不代表她感受不到别人对她的好赖。

    萧烈歌是她的堂堂堂堂姑姑,某一年见她小小的一个人儿独自坐着吃东西,乖乖巧巧的,便拉着她一块坐,这才熟悉了下来。

    姑姑这样对她好的长辈她自然亲近,而薛知景这样不一样的人她也喜欢。她能感受到薛知景对待她,像是对待一个朋友,而不是奴隶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的主人。这样的感觉让她喜欢,更别提薛知景懂那么多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就算是要薛知景给她摘天上的星星,薛知景也能给她弄下来。

    所以萧铃儿对薛知景不停地夸赞着,“她可聪明了,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什么都懂,那天晚上打雷,我害怕了,她告诉我,看见闪电之后让我再数着数,一直数到打雷的声音传过来,就能知道雷公离我有多远了。那天我数了10个数,她说雷公啊,离我有6里远呢,让我不要怕~”

    薛知景一阵冷汗,为什么要哄孩子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自己像是个走神秘主义的巫婆一样。

    自从中学她学了光速和声速之后,她每次都爱玩这个游戏,看见闪电便数秒数计算打雷的区域离自己有多远。光的传播速度很快,对于地球上的人来说等同于无限,声音的传播速度是340米每秒,所以只要数你看见了闪电到听到了声音之后的时间,就能大概算出雷电离你的距离了。

    萧烈歌也很配合萧铃儿,哇了一声之后说道,“这么厉害啊,那以后我们铃儿岂不是要很快长大,要变成草原上最聪明的小公主了。”

    萧铃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缩在萧烈歌的怀里,嘻嘻地笑着,“那到时候是不是就会有很多人喜欢铃儿了。”

    “那当然了,整个草原上的人都喜欢铃儿。”萧烈歌哄着侄女儿,紧接着便问道,“既然我们铃儿从小景那儿学到了这么多的知识,姑姑也想要学习,铃儿可不可以把小景让给姑姑啊。”

    薛知景眼睛一闭,就知道会这样。

    不过真的很讨厌辽国这种落后的奴隶制度,我是物件吗?让来让去的,好吧,现在的她,连物件可能都不如。

    萧铃儿看了一眼薛知景,满脸都是不舍,但是姑姑又是她最亲近的长辈,她小小年纪便承受了不应该承受的艰难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