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的是男人应该是。
那种长着一对桃花眼,五官立体,最好是古铜色皮肤的那种高大威猛的男人才对。
你这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好吗?
你眼睛小了点,皮肤太白了一点,这身材嘛,虽然看着还算挺拔,但也太瘦弱了!”
莫煜……
怎么觉得自己手痒怎么办?
淡定淡定,这可不能打,不能打了,于是莫煜轻轻地笑着
“老婆人这审美都会变的,而事实证明,你跟我接触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你就爱上了我了。
还要死要活的要嫁给我啊!”
不过看着韩凌雪这明显不相信的神情,莫煜颇有些无奈,这失去了记忆的
韩凌雪这性子变得比以前活泼了好多,这眼神也鲜活了起来。
但就是太气人了,告诉你,你要找的人都已经结婚生俩娃了你还闹。
真是好说歹说,就是不肯听自己的话。
“是这样的吗?可不知道为什么老是觉得你会很凶的样子呢!
我不知道我脑海里为什么会涌现出这样一种说法,说是这脸白白的,长着丹凤眼的男人。
就是那种看着温文尔雅平易近人,但其实是内里脾气都很坏的。
正所谓传说中的斯文败类,应该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了吧?”
韩凌雪现在这身子不能怎么难受了,躺在医院里觉得自己很无聊就开始做妖了
不仅这样,她还拿出自己这魔爪来掐着人家莫煜的脸
嗯,还别说这个自称为自己丈夫的人,皮肤还真的很好。
这好的都让自己嫉妒了,一个大男人皮肤这么好干嘛?真是太讨厌了。
“老婆呀,没有你这么糟蹋埋汰你老公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