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蔷薇帝国,斯卡洛洛城,某家旅馆内。
亚当斯的思绪从兴奋与绝望的记忆中苏醒。
他的佣兵们全部死亡,但他却活了下来。
醒来时,身体与头颅并没有分离,但四周的血迹和墙壁上的深洞告诉亚当斯不是梦。
身体与头颅的确分开过,自己也曾抵达了死亡。
亚当斯拒绝了死亡,他不想死。
可不代表他有能力不死。
意识停留在最后的一副画面:少年疯狂撕咬一片空气,口中仿佛咀嚼着某些黑色的气体。
而其中的一缕黑气,与即将堕入地狱的亚当斯融合,将他拉了回来。
从死亡手中逃脱,亚当斯在顷刻间“理解”了少年所撕咬的东西。
巴尔克所说的故事——死神。
“那么吃掉死神的怪物,其力量与神明有何区别呢?”
吃掉自己的死神,赐予自己永生。
撕咬自己的身体,便改造了自己的血脉,拥有冲击传奇的资质。
这样的存在,无论是血脉还是力量,亚当斯都对其无比狂热。
无边的饥饿,无尽的进食。
“我已经脱离了人类的范畴,我是祂在地上的代言人”
尊其为神。
先不管这些,
亚当斯,
饿了。
“该出去进餐了,以新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