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渔村有名字,那就叫做“布林歌德”罢了,布林歌德是该村儿的话事人而已。
除了自家的亲戚子弟,依傍渔民还有九十多位站了出来,数量之众着实让布林歌德大吃一惊。
他转述完毕,看着一群披着皮衣的年轻汉子咄咄逼人的双目,不禁想着这群人若是跟了留里克战斗,自己这个小定居点岂不是当场萧条了?
老布林歌德把继承家业的长子拉出来,希望这小子说两句。可惜,这年轻人竟是支支吾吾。
“蠢货,你倒是说话啊?”
再看这长子,他如同便秘了好多天,拧着脸庞居然轻声质问父亲:“爸爸,你真的要让我带着这群兄弟去打仗?我,不是打架的料。”
一听这个,老布林歌德火气上涌血压飙升。不过仔细想想,自己的长子就是这样的人,被骂做懦夫也不想振作。
“算了。我让你三弟来。”
一个即将十八岁的年轻人,名叫海拉菲德·布林哥德森。
即便老三按照传统不能继承家业,老布林歌德可没有希望之前的战斗让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去冒险。
老二比约恩·布林哥德森立了功并在不列颠掳了女人,开始另起炉灶建立自己的事业。那时候老三还过于年轻,想来现在该放手了。
就像老布林歌德希望的那样,老三海拉菲德毫不犹豫抓紧这个机会。
这年轻人无所谓寒冷,当着家人朋友们都面,撩开自己的皮裘,亮出自己的胸膛展露胸肌。
即便他仍显得稚嫩,不过这结实的臂膀证明其人不啻为一个斗士。只是,他需要战功。
既然三弟愿意令这个苦差事,长子长出一口气……
一支百人队就这样集结完毕了?老布林歌德知道这支队伍离去的结果,因为他们一旦觉得山脉之东很不错,就带着家人彻底投奔罗斯。
加之之前的那些去不列颠的移民,自己家之于巴尔默克的峡湾,一切都变得冷清。
说来也怪,老马格努特号召对外打仗,这群渔民都不曾像今天这帮奋起。真就是罗斯的留里克有强大的号召力?
老布林歌德不知道别的留守家族和广大的散户怎么想,自家所在的小村是如此,搞不好罗斯人真就轻易召集了一支大军?
这一宿,庞大的征兵行动正顺利实施,留里克根本不逼迫他们卖命,大量男人亲自带上武器就要参军。
这里固然有对英雄的尊崇,还在于做了留里克的永久佣兵,那稳定报酬胜过捞鱼百倍。
这一夜,另一件大事也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