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全身是宝,最宝贵的莫过于它的皮革。倘若鹿群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庞然大物,罗斯人仅仅依靠加工、销售鹿皮,想必就能变得富裕。
    鹿群的基数实在太小了,留里克很懂得数学,基数小是暂时的,之后的日子,等待自家控制鹿群的理应是指数级的增长。
    养鹿仅仅是为了钱吗?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留里克更不能忘记自己和古尔德的约定——制作烈酒。
    罗斯人嘛!仅仅是喝浑浊的麦酒,也算是罗斯人?罗斯人,就该喝烈酒,一点就着的那种。
    终于在儒略历的八月的第一天,在自己的新家快要完全落成的前夕,留里克跑到克拉瓦森的铁匠铺,颇为的突兀的提出了自己的新想法。
    只要用一些特殊器皿,就能将最优质的精酿麦酒,再度精酿成最好的酒?!甚至还能如同纯粹的水的完全透明?
    克拉瓦森完全没有“蒸馏高度烈酒”的概念,他完全支持了留里克的决意。
    但是留里克,他的想法不仅仅是造出几瓶二锅头,来向古尔德炫技所谓“我能”。因为酒精,它能为人类社会带来变革。满足酒瘾不过是不怎么健康的“快乐需求”,留里克看到了酒的诸多好处。
    他亲自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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