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冷的夜风吹拂之下,胡彪奋力的奔跑着。
自从出了大学校门之后,他尚且还是第一次这样的全力奔跑着;不算太长的时间之后,长期熬夜的废材小青年就喘的厉害了。
换成几年之前,还长期坚持运动的胡彪,他完全能一口气跑下三公里。
但是做了几年的业务,习惯了熬夜和抽烟之后,小镇与山洞之间这么两公里左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一些。
“早知道这样,就每天坚持着锻炼身体,还有少抽一点香烟了。”
亡命的逃亡中,小青年不无后悔的想到。
因为在‘呼哧、呼哧~’的剧烈喘息声中,胡彪感觉自己可怜的肺部,已经向着破烂的风箱发展了。
让胡彪这样的狂奔理由,说起来其实很简单:
若是慢上一些的话,搞不好明年的今天就是自己的忌日。
原本在刚逃出小镇的时候,小青年的心中其实还心存着不少美好的幻想:
这么乌漆嘛黑的一个大晚上,想在镇子外这么宽广的区域中找到一个人,想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苦水镇的孙子们,别想抓住彪哥大爷我,老实跟在老子身后等屁吃吧。
因此,这货在不紧不慢的小跑着时,甚至还在幻想着业务包里的小金人,到底能卖出去多少钱?
够不够在今后的几个月时间,让自己的手头更宽裕一些。
然而,当一支打着火把的队伍在出了镇子,径直就沿着自己逃走的方向追来的时候,胡彪就感到了大事不好。
而当阵阵的犬吠声,清晰的传到了他的耳朵里时,胡彪更是面无人色。
特么!苦水镇的这些孙子们,居然是豢养了猎犬之类的宠物。
依靠着猎犬那敏锐的嗅觉和追踪能力,在这大晚上的时间发现自己逃走的方向,岂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唯一让他能安心的地方,是身后没有什么车辆的发动机声传来。
大家都是靠着脚底板赶路,以目前自己顶先了一里多远的距离,似乎自己能在被追上之前,成功的逃进那一座山洞中。
可惜的是很快之后,胡彪这货就不这么想了。
约莫跑了一半多的路程之后,他惊恐的发现了身后的追兵,离他已经不到三百米的距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