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这边,只拿到了他所拥有的一些音乐版权的数字版权,这对秦风来说,远远不够。
可是目前,五大唱片公司看不起这一块,老思想作祟,也不愿意从传统的销售模式中脱离出来,转而去进入网络销售模式。
单凭披头士乐队等数字版权,无法吸引到足够的歌迷去捧场。
如果现在,ipod推出来,恐怕会遭遇滑铁卢。
这是秦风突然意识到的。
因为,你没有五大唱片公司的版权,你就无法下载正版的音乐。到时,用户使用盗版的,那作为硬件公司来说,就难辞其咎。
这可不像索尼的walkan,这随身听使用的是cd。而cd是有正版材质的。这也不需要任何唱片公司授权。你买了walkan(随身听)后,你就可以自行去唱片公司去购买正版cd。
至于说,用户购买盗版cd,还是正版cd,那就是用户自己的行为。这就和索尼无关了。
你唱片公司发现用户都使用的盗版cd,那也不能怪到索尼身上来。
但是,如果苹果现在推出ipod,而没有得到五大唱片公司授权,那意味着,消费者只能去下载盗版p。这也就意味着,你苹果公司,是纵容消费者去下载盗版p。
这到时,官司就有得打了。
这在华夏,那不算什么事。不会惹上任何麻烦。但是在西方来说,却是真正的大麻烦。
乔布斯该不会是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让自己去处理这麻烦事吧。
至于为何“历史”中,苹果没有遇到这样的麻烦?
那是因为ipod推出是三年后。三年时间,互联网早就面目全非了。现在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互联网的革新。包括微软都没有意识到。
三年后,却已然不同。所有人都知道,世纪是网络的时代。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
而苹果,因为自己的到来,让乔布斯提前拥有了对苹果的绝对控制权,也让其的一些创新性思维,开始散发光芒。
ipod,提前三年问世,这,就有很大问题了。
如果是iphone,哪怕提前0年,都没问题。
可惜,ipod不是iphone。
难怪丽萨觉得自己吃大亏了。看来,她也是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去苹果和乔布斯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