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下午放学一走进巷子,就觉得气氛不对。往常这个时候是巷子里的各家小店老板最忙碌的一段时间:小吃摊上坐满了等着吃馄饨的老人、孩子和过路行人;杂货店里打酱油的、买味精的、买方便面手纸洗涤剂的,进进出出。就连美发店的生意也火起来了,人们为应付晚上的活动想要吹个漂亮的发型,弄得两个打工妹一时一刻也停不下手中的电吹风。可是今天很怪,人们忽然间都没心思做生意了似的,三五成群站着,面色严峻地议论着什么。
金铃手里有一袋鱼丝,是好朋友杨小丽给她的。她没舍得吃,想讨好一下小黄猫。她拐进小吃店,从油腻腻的桌椅间穿过,直走进里间卧室,推了门到处找那只猫,嘴里还“咪咪”地唤着。头发乱蓬蓬的老板娘跟进来说:“你那个朋友快生小猫了,躲起来不肯见人呢。”
金铃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几天看黄猫胖了许多呢,原来它要生小宝宝了。可是生宝宝干吗要躲着好朋友?难道我还会伤害它什么吗?
金铃很有点被朋友抛弃的失落感。出了小吃店,她马上把那袋鱼丝拆开,赌气般一把捂在了嘴里。腮帮子立刻鼓出来像小球,舌头也被鱼丝挤得没法转动。她不得不吐回一半在袋子里,嘴巴才恢复了原先的咀嚼功能。
这时候,她惊讶地发现电线杆下簇拥着好大一堆人,不断地有人匆匆忙忙赶过来挤进去,又不断地有人挤出人堆慌慌张张去张罗什么。金铃知道电线杆下住的是修自行车的老爷爷。昨天金铃放学路过这里,还跟他说了话,还把刚买的棒棒糖送给了他的孙女幸幸。难道老爷爷今天出什么事了吗?金铃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这样的热闹自然不肯白白放过。于是她慌忙把嘴里的鱼丝用劲咽下去,两肩一耸,使肩后的书包背得更牢靠些,弯下身子,拿脑袋当钻头,从大人的腿缝间钻到人堆里。
她首先看见的是派出所的民警。有一个戴眼镜的叔叔是她认识的,每次都是这位叔叔到她家查户口、核对身份证。有一回妈妈的钥匙忘在家里了,还是这位眼镜叔叔帮妈妈从邻居家阳台爬过去,开门取到了钥匙。那一次金铃对眼镜叔叔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他比电视上的美国特警一点不差。
金铃扯一扯眼镜叔叔的衣服,问他:“杀人了?还是有人被杀了?”
眼镜叔叔低头看她一眼,脸上没笑,说:“什么杀人、被杀的,你是电视看多了吧?修车的老人家死了,是突然中风。”
金铃吓得浑身一凉,头发都快要一根根竖起来了。她很想看看死人是什么样子,又害怕那样子太吓人,于是用手指捂住眼睛,从指缝里偷偷往四下里看。
没有什么死人。老爷爷睡觉的床上只剩下一张床板,大概人已经被送到火葬场了。屋角的小椅子上坐着老爷爷的孙女幸幸,这个五六岁的小女孩面色苍白,一双眼睛像受惊的兔子似的,怯怯地看着所有围在家中的人,脸颊上还挂着泪痕。金铃心想她一定是吓坏了,她长这么大一定是头一回碰到这么可怕的事。金铃很同情这个小小的女孩,后悔刚才不该把那袋鱼丝吃了,不然现在送给幸幸多好。
金铃听见屋里的大人在七嘴八舌讨论什么,听了半天才听出头绪。原来幸幸的父母早就离了婚,夫妻俩都很自私,谁也不肯要幸幸,都怕这孩子拖累了自己,使自己不能重新组建家庭,幸幸只好孤单地跟着爷爷过。现在爷爷说死就死了,幸幸是跟爸爸呢,还是跟妈妈呢?两边都在推托,差点儿没动手打起来,这会儿闹到律师事务所去了。围在屋里看热闹的邻居边说边叹气,有人还骂幸幸的父母不是人。
眼镜叔叔说:“行了,大家都回家去吧,孩子先跟我到派出所住几天,晚上我带她回家。”
有人说:“你还没结婚呢,哪会带孩子?”
眼镜叔叔用一根手指推了推眼镜:“嗨!天下无难事,不会就学呗!”
金铃突然挤上去说:“让幸幸跟我回家住,好不好?”
眼镜叔叔吃惊地看着她:“你?金铃?”
金铃说:“我妈妈会带孩子。再说我也喜欢小妹妹。”
眼镜叔叔认真想了想,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好,反正就住几天,等幸幸的父母达成协议,他们中的一个自然会领幸幸回家。
眼镜叔叔叮嘱金铃:“如果你妈妈不同意,可别跟妈妈吵,把幸幸送回派出所就行了。”
金铃心里有把握地想:妈妈才不会不同意呢。
金铃搀了幸幸的小手上楼,敲开家里的房门时,妈妈啊的一声轻叫,眼睛瞪成了一对铜铃。几年前,金铃曾经把邻居一个2岁的小女孩抱回家当洋娃娃玩,女孩的妈妈以为孩子被绑架或是拐卖,急得口吐白沫昏倒在地。那家人又是报警又是到电视台发寻人启事,闹得一条街上人心惶惶。卉紫下班回家,从外面听说这事,生怕金铃也出了意外,三步两步奔回家一看,2岁的小女孩乖乖地坐在痰盂上大便,金铃手里拿着卫生纸守候在旁边,等着履行做一个小母亲的责任呢。卉紫哭笑不得,忙替小女孩擦干净屁股,一把抱起来送下楼去,才算平息了一场风波。卉紫转回来就把金铃骂了个狗血喷头,勒令她以后再不准把邻居的孩子带回家玩。
现在卉紫看见金铃搀着幸幸上楼,自然而然就想起几年前的事,以为是金铃**病重犯。卉紫用身体拦着门口不让她们进来,喝令女儿说:“从哪家领回来的,还送回哪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