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笛的英语水平其实还不错。
他能听会写,只是不太会说。
这项技能完全继承自主人格,陆云是可以外文版西方名著的水平。
但是兴覃镇太偏僻了,老师自己的发音都不标准,教出来的学生自然也是哑巴英语模式,那时又没有网课教学,想要学好外语必须守着录音机听节目,或者蹲在电视机电脑前看译制片。
就算学得不错,也没人可以交流。
陆笛是陆云的最后一个人格,平时很少出现,整天咸鱼。
但除了遇到危险之外,他还是可以主动苏醒的,只是懒得搭理天天吵架的“兄弟姐妹”,也不争抢身体的控制权而已。
当其他人格愉快地刷剧、手机转发外网沙雕视频、去电影院看原声电影的时候,陆笛会自动“苏醒”,然后同步享受这种咸鱼快乐。
所以陆笛是真心觉得自己水平不错来着。
窃听情报嘛,遇到专业名词不懂硬记下来回去复述就好了,陆笛如是想。
——信心满满地来了,一脸懵逼地发呆。
这些雇佣兵说的是啥玩意?
怎么会有人把英语说得像是嘴里含了一块大萝卜?
这是英语?怎么比东瀛版英语还要难懂?
——有一说一,由于某个副人格很喜欢看岛国综艺,陆笛对东瀛风英语还有点辨识能力呢!
幸好奇方集团高层的发音都很标准。有了一方做参考,另外一方的话就可以连蒙带猜了。
陆笛干脆去偷听研究员们的谈话,结果那帮吓破胆的研究员知道的东西还没陆笛多。
情报工作不好干啊!
算了,还是动手吧!
结果雇佣兵头目忽然转头,硬是看到了刚伸出来的手套,然后一梭子弹扫了过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第六感?
陆笛为了掩藏行踪,连匕首都没带上,就怕刀刃面反光引起注意,手套也全程藏在礁石缝隙以及石壁阴影里,没想到还是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