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十天后。
昆明市某军区医院。
白色的病房和含量过高的消毒水味道总是让人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尤其是配上各种仪器间或响起的滴答声,简直像生命尽头的倒计时。
卢未森不喜欢这里。
但没办法,他是人民警察、且是个年轻的人民警察。
年轻的人民警察就需要多锻炼,专门用来解决那些吃力不讨好费神又费心的棘手问题。
“他怎么样?”
“生命体征良好,昨夜短暂醒过了、但是太虚弱、距离完全清醒可能还得一段时间。”
主任将最新的报告扔到警官手里、拿起玻璃杯喝了口水,欲言又止半天还是忍不住感慨:
“重伤之下热带雨林极限生存107天,简直是人类奇迹。”
“谁说不是呢。”
卢警官一边在工作组里同步了最新情况一边应着,
“也不知道那些记者都哪来的消息,一个个跟苍蝇似的见缝就叮。局里的电话就没闲过,吵死了。”
“别说他们了,我们也好奇啊。也就是现在还没放消息出去大家都不怎么知道,等他彻底醒了估计自己都没想到摇身一变成人类传奇了。别说,这小子这张脸、还挺合适当个明星什么的。本色出演他自己,搞个什么中国版的鲁滨逊漂流记。”
“也是真的运气好啊,听说那本来是去观测河流改道情况的直升机、结果瞅到了石头堆的sos,感谢老天爷哟。要不是那场大暴雨……”
科室里七嘴八舌地聊开,主任和警官退到了走廊里。热闹一时半会儿散不掉,从这人送到医院开始关于他的话题就没停过。
送过来时右边两根肋骨断裂,右胳膊脱臼没接好,右大腿一道非常深但基本自愈了的穿刺伤——大概是树枝或者什么,手腕还有被毒虫咬过的痕迹、毒素并未完全根除。左脚踝骨裂,几处擦伤全在发炎,身体处于极度脱水的休克期。
手术台上抢救了整整十三个小时。
活下来的传奇。
还长了张招人的脸。
谁不喜欢。